刊名:中国校外教育
曾用名:中国校外教育(理论);中国校外教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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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儿童中心
主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ISSN:1004-8502
CN:11-3173/G4
语言:中文
周期:旬刊
影响因子:0.43235
被引频次:130261
期刊分类:理论与管理
二、道德自律,立德树人
教育工作者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要有超越利润的思想境界,要有回归教育本原的切实行动。惟如此,才能言传身教地影响学生,让道德的血液充盈整个民族的“基因”。只有这样,民族才有希望,国家才有未来。
三、疏堵结合,综合施治
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该补证照的补证照,该收缩其营业范围的收缩其营业范围,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
学校在这个过程中不能置身事外,也应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配合做好“疏导”工作。
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是一项综合治理系统工程
北京市海淀区教委社管科科长
左 滨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国家层面高位协调,更需要基层创造性实施,结合海淀区以往经验,就贯彻落实《通知》浅谈相关建议。
一、事前严把准入关
以新修订民促法的实施为契机,根据地区发展规划,省级教育部门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文件,明确培训机构的定位和设置标准,列出纳入“其他文化教育类”行政许可的详细内容,重点核查课程设置、教材审定,严把增量学校入口关。
二、事中依法加强监管
■建立工作协调监管机制。
■加强年检工作约束力。
■建立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定期开展全区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设立教育处罚专用账户。
■探索开展民办培训机构的督导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将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综合督导评价。
■积极探索资金监管模式。
■建设诚信体系--设立“白名单、黑名单”。
■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加强社会宣传与舆论引导。
中小学校可以通过家长信、家长会等,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课外培训课程,鼓励学生参加适合自己发展的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缓解家长焦虑心态。
三、事后建立退出机制
根据省级出台的配套政策,地区将结合教育规划和地区发展,制定区域政策,明确教育行政许可的年限,厘清年检与办学许可证的关系,建立培训机构主动退出机制,合理规划配置培训机构数量。
四、源头加强学校内部治理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要从源头加强学校内部治理,强化师德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展学校课程督导检查,严把课堂教学质量和规范管理;夯实学校课后服务责任,提供个性化辅导及实践课程,切实解决课后家长看护学生的实际困难。
做法
近年来,各地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一起看看上海、成都、南昌怎么做?
上海市
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建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区际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发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市区两级工作专报制度。
构建制度体系,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厘清部门管理职责,在市级层面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和检查督导制度;合理设置准入标准,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流程、名称设置、场地面积、师资队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材使用、教学点设立、收费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提出禁止性要求,严禁拔高教学要求、抢赶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不得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
完善长效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综合监管;建立信息信用制度,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
成都市
强化目标管理,市政府出台加强市场监管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把治理培训市场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等要求列入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目标;市委督查室将培训机构监管纳入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目标;市政府教育督导团以专项整治民办培训机构为重点开展“回头看”,全面、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周报制度,每周一期督查简报,对推进不力的区(市)县进行“亮红灯”。
文章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网址: http://www.zgxwjybjb.cn/zonghexinwen/2020/1006/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