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Message

刊名:中国校外教育
曾用名:中国校外教育(理论);中国校外教育(理论) )
主办:中国儿童中心
主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ISSN:1004-8502
CN:11-3173/G4
语言:中文
周期:旬刊
影响因子:0.43235
被引频次:130261
期刊分类:理论与管理

现在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关于沭阳校外培训机构省里要检查(2)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三、2020年度重点任务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级、本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

三、2020年度重点任务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级、本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

(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10月20日前)

省教育厅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人社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职责,在本部门清单中建立适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事项。

市、县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本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并明确抽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联合部门等内容。

(二)建立检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2020年11月10日前)

1.检查对象分类名录库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建立包括“中小学学科类线下培训机构”“外资语言类线下培训机构”“中小学非学科类线下培训机构”和“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等的省级检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其中线上机构仅在省级名录库中建立)。市、县结合实际,完成本级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建库及分类任务。

2.执法检查人员库

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建立本地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其中教育部门的入库人员应具有教育行政执法资格,并按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可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包括教研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在内的辅助人员库,增强抽检力量。人社、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建库工作,按本系统要求执行。

(三)组织本年度抽查

1.抽查范围。经教育部门审批(含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由我省审核)的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

2.抽查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

3.抽查分工及比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线下机构抽查工作由市、县负责,抽取比例不低于辖区内机构总数的30%,抽查形式、事项和次数由各地自定,但至少应开展1次涉及办学安全的部门联合抽查。具体程序可参照《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4.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使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记录于机构名下。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国家和省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出的制度安排,在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和压实部门责任、凝聚监管合力等方面具有长效作用。各地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举措,在推动部门各司其职的同时,强化协同治理,尤其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隐患,应通过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及时研判、及时化解,防止制度空转或各自为战。

(二)全面落实部门责任。校外培训机构以中小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社会关注度高,出现问题容易引发涟漪效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涉及的监管部门和职责均有明确规定。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梳理本级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部门及事项,提请同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牵头作用,督促同级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部门在抽查事项清单中建立健全适用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事项,并推动相关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抽查或发起(参与)部门联合抽查。

(三)建立完善配套机制。建立证照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实现部门间机构主体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监管标准互认机制,对线上教育、照看类机构等新业态和机构章程等双重监管领域,形成部门互认的监管标准。建立信息归集机制,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汇聚政府履职过程中对机构及其举办者、实际控制人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和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关联信息,归集到相关机构名下,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建立分级监管机制,根据信用记录、年检年审以及投诉举报情况,对机构进行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状况好、投诉少的机构以自我管理为主、“双随机”抽查为辅;对信用状况一般的机构,以“双随机”抽查为主,加强必要监管;对存在失信行为、投诉较多的机构,应及时通报所在街道社区,采用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监管。探索重点领域非现场监管,针对校外培训的教学内容、收退费和资金使用等风险高发领域,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监管,省教育厅将适时启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试点,探索具体监管模式、流程和方法。


文章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网址: http://www.zgxwjybjb.cn/zonghexinwen/2020/1021/459.html


上一篇:杭州市教育局发出通知 要把校外培训机构的学费
下一篇:杭州市教育局发文件: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