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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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中国校外教育
曾用名:中国校外教育(理论);中国校外教育(理论) )
主办:中国儿童中心
主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ISSN:1004-8502
CN:11-3173/G4
语言:中文
周期:旬刊
影响因子:0.43235
被引频次:130261
期刊分类:理论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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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4-10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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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图:2011—2021年我国校外教育培训服务投诉情况 中国消费者协会供图 ■顶端新闻 ·大河网 记者 任震宇 3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

图:2011—2021年我国校外教育培训服务投诉情况 中国消费者协会供图

■顶端新闻·大河网记者 任震宇

  3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双减”政策出台后,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总体上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侵权多发、消费维权困难等现象仍然存在。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有关校外教育培训的投诉案件共件,同比增长43.4%;教培机构频现跑路及退费风波成为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之一。

  消费投诉增长快 格式合同纠纷多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5—2021年,消费者针对校外教育培训的投诉逐年上升,从5811件增加到件,占总投诉比例从0.91%上升至7.71%,占服务类投诉比例从3.10%上升至15.57%。有关校外教育培训的投诉案件在13个服务投诉大类中居于第三。虚假宣传、缺乏资质、价格欺诈、退费难、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等问题屡屡发生,极大地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阻碍了我国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

  合同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类别,2021年有关合同的投诉有件,占比44.47%。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面对消费者退款诉求时,往往利用格式合同抗辩,而其中的条款存在诸多对消费者不公平的内容,如隐藏“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协议一经签订,概不退款”“培训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概不负责”等不公平格式条款,或者合同含有其他退费的限制条件,且不采取加粗、加黑等合理的方式提示消费者。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利用消费者合同意识淡薄,甚至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或者销售人员代替消费者签订合同,或者利用网络默认消费者同意协议内容。

  售后问题难解决 虚假宣传手段多

  售后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第二大类别,2021年有关售后服务的投诉有件,占比32.25%。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的售后服务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售后服务渠道不畅通,有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特别是线上培训机构不重视售后服务,在消费者付费后“失联”,消费者有问题联系不上销售人员。二是培训质量成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内容,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配备的师资力量不一,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培训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服务品质,引发消费者投诉。三是售后问题特别是退费问题往往得不到妥善解决,退费难成教育培训最大顽疾,部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假借“双减”政策关门停业,拒不退款;部分机构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退费,诱导消费者换课;部分培训机构退费条件苛刻,如以“超过退费有效期”为由不予退款,规定消费者参加促销活动赠送的课程只能在购买课程消费完后使用,一旦申请退款,赠课、优惠等项目将自动取消。

  2021年有关虚假宣传的投诉有5918件,占比7.35%。虚假宣传主要有以下三个手段:虚构学员培训案例、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编造消费者评价数据;夸大培训机构实力,实际教学质量与体验课、试听课相去甚远,特别是一些线上培训机构宣传“智能交互、即学即用”,实际上只提供教学视频、电子教材;为售卖课程刻意隐瞒部分职业资格证考试报名的条件限制(如必须大专以上学历或有一定相关工作经历人员才具备考试资格),诱导消费者缴费,甚至在消费者质疑后,承诺可以帮其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

  预付式消费风险大“教育贷”陷阱套路多

  校外教育培训一般采取预付费式消费开展经营活动,如监管不严格,这种消费模式存在巨大隐患。一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收取大量预付费,后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倒闭、跑路后预付费用难以追讨。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为规避“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费用”的规定,采取买3个月赠3个月课程、分班次付款等方式,变相提高单次课程和总的培训费用,并设置课程有效期,规定消费者在一定期限之内完成培训。

  近年来,兴起了利用“教育贷”进行教育培训费用支付的方式,部分消费者由于培训费用高、经济能力有限,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压力,但稍不注意就有陷入“套路贷”的可能。当消费者因无法获得培训或者和教育培训机构解除培训合同后,仍然需要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支付相应的贷款及利息。一些教育培训机构通常用“免息”等福利来吸引消费者,弱化“教育贷”本身的贷款属性和风险,而产生纠纷后消费者在举证时也难以证明教育机构存在误导或诱导的情况。


文章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网址: http://www.zgxwjybjb.cn/zonghexinwen/2022/0410/1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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