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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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中国校外教育
曾用名:中国校外教育(理论);中国校外教育(理论) )
主办:中国儿童中心
主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ISSN:1004-8502
CN:11-3173/G4
语言:中文
周期:旬刊
影响因子:0.43235
被引频次:130261
期刊分类:理论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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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育培训、新能源汽车类纠纷成热点,江苏(2)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退货。给出原因。 .根据本条规定,消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退货。给出原因。 .根据本条规定,消费者只有在无理由退货的过程中,才有义务保证商品处于良好状态。对于本案中商户提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附加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消费者有权拒绝。

△汽车消费新热点关键词云

3.汽车消费新热点 关注

上半年,江苏省消费保险系统共受理家庭用车投诉1206件。投诉主要集中在购车合同纠纷、汽车零部件质量问题、车险处理隐患等问题。此外,新能源汽车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今年上半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共受理新能源汽车投诉182件,占家用汽车投诉总量的6.63%。他们大多集中在新能源汽车电池容量下降和续航里程降低的问题上。

投诉案例:

2021年3月17日,南京游先生在一家4S店买车。 5月5日,尤先生正常行驶时,发动机故障灯突然亮起,电源消失。经检查,该车因喷油器无法喷油而失去动力。游先生要求换车或还车,被4S店拒绝。 5月8日,游先生提出申诉。

在与工作人员沟通时,4S店始终回避退车问题,只愿意以免费维修或延保的形式提供赔偿。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在60天内出现发动机故障,导致动力消失。根据我国《家用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经过多次交涉,4S店同意退货。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电脑、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装修服务等耐用品,如果消费者发现自收到产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生缺陷,发生争议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该缺陷的举证责任。”本案中,4S店售出的车辆在60天内发生断电故障,应提供车辆故障证据,如不能提供证据排除自身责任,应按照中国《修理责任,家用车产品的更换、退货”:“家用车必须在卖家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行驶。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家用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故障、制动系统故障、车身开裂或漏油,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车产品或退货,卖家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4S店应履行退货或换车义务,并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 小家电舆情占比

4.小家电的隐患

近年来,小家电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整体质量存在问题。目前市场上的迷你家电主要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维修难或维修成本高、事故难理赔等问题。尤其是小家电缺乏相关的国家标准。一些企业会降低成本并降低性能以赚取更多利润。有的产品甚至是“三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目前市场上迷你家电价格存在较大差距。消费者必须寻找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的产品,如国家3C认证标志,以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投诉案例:

消费者林先生今年2月在网上购买了一台迷你恒温热水器。但使用后发现热水器存在加热慢、温度数字模糊等质量问题。经沟通,商家同意退货,但消费者退货后很长时间没有退款。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寻求帮助。

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商户千方百计推脱。他先说走流程需要时间,然后说消费者已经用过电器,会影响二次销售,所以很难退货。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法律讲座和教育批评,督促商家及时处理退货。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商家收到退回的商品后,及时为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在本案中,商家以各种借口推脱或拖延时间,实质上是履行职责的疏忽。同时,商家提出的“商品已被使用”也是消费者在网购中回避退款的常见原因。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选择退货确实是需要承担的义务,但这应该包括消费者为了检验和试用目的而拆分商品的情况,只要商品的价值不超过由于消费者而显着退化。 , 都属于产品的良好状态。因此,商家应及时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记者提供)



文章来源:《中国校外教育》 网址: http://www.zgxwjybjb.cn/zonghexinwen/2021/0710/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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